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服务系统开通运行啦!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津科规〔〕3号),市科技局组织研究开发了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服务系统。经研究决定,该系统于6月20日10时开通运行。欢迎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
(2)《雏鹰企业信息表》《瞪羚企业信息表》是否完整;
(3)企业上传提交的材料盖章是否符合要求;
(4)《雏鹰企业信息表》《瞪羚企业信息表》中所填信息与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是否一致,数据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5)《雏鹰企业信息表》《瞪羚企业信息表》其他问题说明。
上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形式审查即为不通过,由各区科技行*管理部门通过系统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进行补正。企业补正后再次提交《雏鹰企业信息表》《瞪羚企业信息表》的,视同第一次填报。
形式审查通过的,各区科技行*管理部门对《雏鹰企业信息表》《瞪羚企业信息表》进行汇总,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3.第三方评价机构复查及入库公告
第三方评价机构负责对各区科技行*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并提交的《雏鹰企业信息表》《瞪羚企业信息表》进行复查,并填写《天津雏鹰企业信息复查表》《天津瞪羚企业信息复查表》(分别见附件3、附件6)。
复查内容为:
(1)区级形式审查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错误或遗漏;
(2)《天津雏鹰企业信息审查表》《天津瞪羚企业信息审查表》是否提交、内容是否完整等问题。
上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复查即为不通过,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在“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上退回各区科技行*管理部门;需要企业补正的,由各区科技行*管理部门通知企业补正,企业补正后再次提交《雏鹰企业信息表》《瞪羚企业信息表》的,视同第一次填报。
复查通过的,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在“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在“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公告,纳入“雏鹰企业信息库”“瞪羚企业信息库”,赋予天津市雏鹰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瞪羚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以下简称“登记编号”),登记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形式为17位数字或字母(2位雏鹰/瞪羚CY/DL+8位公告日期+2位区代码+5位顺序号)。公众可通过“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查询天津市雏鹰、瞪羚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有异议的,由各区科技行*管理部门核实处理。
4.印发证书
市科技局根据第三方评价机构公告情况,为入库企业印发“天津市雏鹰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证书。
5.年度更新
(1)登记编号实行动态管理,自公告之日起至次年5月31日前有效。“天津市雏鹰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证书有效期与登记编号一致。
(2)已入库企业应在每年5月底前通过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对《天津市雏鹰企业信息表》《天津市瞪羚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雏鹰、瞪羚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仍符合条件的,按照本《评价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程序办理。参与企业应重视年度更新工作,以便能够及时享受天津市雏鹰、瞪羚企业优惠*策。
(三)评价条件和指标具体说明
1.基期
《评价办法》所指的基期指企业参与申报评价当年(即n年)之前的第四个年度,即n-4年,例如:若企业年参与申报评价,则基期即为-4=年,以此类推。
2.末期
《评价办法》所指的末期指企业参与申报评价当年(即n年)之前的第一个年度,即n-1年,例如:若企业年参与申报评价,则末期即为-1=年,以此类推。
3.复合增长率
《评价办法》所指的复合增长率指企业相应指标从基期到末期的年均增长率。计算公式为:
4.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评价办法》所指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指企业营业收入从基期到末期的年均增长率。计算公式为:
5.企业职工总数复合增长率
《评价办法》所指的企业职工总数复合增长率指企业职工总数从基期到末期的年均增长率。计算公式为:
6.企业信用
《评价办法》所指的“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出具的意见和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以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供研发费用支出,需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企业应扫描上传审计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10.知识产权
《评价办法》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规定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报评价企业。
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不含国防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主要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按Ⅰ类知识产权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知识产权评价。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进行评价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企业应扫描上传证书、文件等作为证明材料。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