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假释、暂予监外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律效果,根据上级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安排,近日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市1名假释、3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通过做司法鉴定、入户走访、调取档案资料、谈话、查看诊断证明、病历、口服药品等多种形式进行。通过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患病是否真实,是否适合监外执行,为建议决定机关是否收监执行提供依据。
一是病情复查到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只有对其身体状况及疾病治疗情况及时掌握,定期审查保外就医罪犯病情复查情况,才能有效执行刑罚。针对刑期较长,仅凭就诊病例无法判断其病情发展状况,不能准确对其病情进行真实、客观的评价。要及时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为其是否适合收监提供重要依据。
二是入户走访到位。工作人员与各乡镇司法所通过不打招呼共同深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家中进行突击检查,与罪犯及其亲属见面进行谈话教育,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疾病治疗状况,督促其遵纪守法,预防其重新犯罪。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