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大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我院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具体通知如下:
来院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C)且健康码显示绿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诉讼场所。同时出示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并配合本院工作人员检查工作。
健康码、行程码异常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请自觉延迟来院,尽量釆用电话、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