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年、年、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二、招聘岗位及数量教学辅助管理:5人二、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截止到年8月31日之前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6.关爱青少年,热爱青少年教育事业;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受过*内警告或行*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5.静海区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7.现役*人;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四、招聘办法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一)发布招聘公告年7月2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网址:
附件:1.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3.考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