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
常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
《关于拟表彰年度常德市文明标兵单位、
文明单位、文明标兵校园、文明校园、
文明窗口、文明村镇、文明社区、
文明家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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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表彰年度常德市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单位、文明标兵校园、文明校园、文明窗口、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公示经各单位申报、区县(市)文明办推荐、市文明办考察、市文明委全会审定,拟将常德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等29个单位作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常德市委*史研究室等71个单位作为市级文明单位、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23个校园作为市级文明(标兵)校园、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务中心窗口等3个单位作为市级文明窗口单位、澧县大堰垱镇等64个单位作为市级文明村镇、武陵区丹阳街道北堤社区等55个社区作为市级文明社区、施光富家庭等30个家庭作为市级文明家庭进行表彰。按照程序,现将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向市文明办反映。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