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参加年10月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年5月2日至5月31日期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和平区承德道12号)人事教育处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三、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考生出具的委托代领授权。
四、单位统一领取的,须出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领证人员名单。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资格考试办公室
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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