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科技大学法*学院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等问题。年7月23日至28日,该院组织38名思*教师赴青海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中私自变更行程、增加景点,借机公款旅游,同时存在违规携带家属以及住宿费超标准等问题。法*学院*委书记朱新华受到*内警告处分,院长王吉林受到诫勉。
2.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组成员、副院长,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组书记、主任刘振清提供超标准接待等问题。该委员会多次无方案、无公函接待来访人员,共报销餐费9.1万余元。其中一次为掩盖超标准接待事实,分5次报销餐费。刘振清受到*内警告处分。
来源:天津市纪委
本期编辑:王宁王贞兰严景意(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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