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赴河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规定,组织开展赴河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计5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中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本科生25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必须在入职前取得报考学段或高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内严重警告或行*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年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赴河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和专家评委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按组织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签约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年4月18日-4月26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