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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12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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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教师招聘汇天津教师招聘汇
  为实现河西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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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人员。具体参见《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本方案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离校未就业的届高校毕业生和“、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


  ①应聘中学、中专、成人高校教师岗位:应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应聘小学、幼儿园、保健医、财务岗位: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8.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财务岗位的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9.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届毕业生可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非届毕业生需在报考前(年6月24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12.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3.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8月15日之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据其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内警告或行*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河西区人力社保局监督。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河西*务网网上发布。考生从年6月15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北方人才网:
  河西*务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年6月24日9:00至年6月28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年6月24日9:00至年6月29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年6月24日9:00至年6月30日16:00结束。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招聘单位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年7月1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人员所填写提供的个人资料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填写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所产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市级考试机构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考务费:45元,面试考务费: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联系-。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年7月7日9:00至年7月10日9:00。


  (三)考试


  1.笔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笔试时间:年7月10日(星期六)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年7月1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本人持相关材料于年7月19日在指定地点(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按照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届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财务专业技术资格证原则上要求于年8月15日前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非届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年7月25日9:00至年7月27日17:00。


  (2)组织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保健医生、财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为年7月28日至7月31日,面试在区人力社保局监督下,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除幼教全科教师外,均含板书设计),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艺术类(音、体、美)教师面试要求:


  音乐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模拟授课过程中,要有教材歌曲完整作品自弹自唱展示,还要有不超过5分钟的个人才艺(第二乐器或舞蹈)展示,第二乐器请自备。


  体育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结合自己的专业,进行特长展示,时间为5分钟之内。展示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场地有限,同时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美术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展示内容为命题绘画,时间为5分钟之内。画具、材料由主考方提供。


  幼教全科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时间为5分钟之内。黑板、粉笔和电子琴由主考方提供,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场地有限,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保健医生、财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


  3.计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分,保留1位小数。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年8月1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


  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拟聘。各岗位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单位,确定拟聘名单。若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优先选择权。对被取消拟聘资格、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拟聘,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教育局对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公示前再次核实各类证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通过验证的报考人员,河西区教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河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一周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


  (九)聘用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工作日8:30-11::00-17:00)


  监督-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接受体温测量,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对故意隐瞒病情、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考试,由本人自行负责。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
  附:《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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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年度公开招聘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精神,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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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年、年、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5.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职位须在年6月21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天津市生源届毕业生延至年8月31日(含)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截止到年8月31日之前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人;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受过*内警告或行*记过以上处分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静海区在编教师;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年6月15日,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才网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网址: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时间: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年6月21日9:00至6月27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待审查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年6月28日9:00-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


  办理时间:年6月21日—6月25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报名技术咨询-(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年7月3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下载时间: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年7月13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或到静海区教育局接待处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规定材料到静海区教育局接待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如果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在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或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年7月14日至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接待处(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3号)。


  3.面试


  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准考证缴费及下载时间: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00。


  面试时间:年7月25日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体检等有关安排于年7月28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招聘单位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笔试防疫须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并严格按照笔试防疫须知要求及时如实申报本人病情史、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及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情况。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及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报名及笔试阶段,考生须及时
  (二)特别提示: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静海人才信息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


  监督-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报名咨询-、-、-(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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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年6月15日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年度公开招聘名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精神,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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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年、年、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5.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职位须在年6月21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天津市生源届毕业生延至年8月31日(含)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截止到年8月31日之前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人;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受过*内警告或行*记过以上处分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静海区在编教师;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年度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年6月15日,在中天人力资源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中天人力资源网: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中天人力资源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时间: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年6月21日9:00至6月27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待审查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年6月28日9:00-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年6月25日


  上午:9:00至11:00


  中天人力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中天人力资源网报名技术咨询-(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年7月3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下载时间: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9:3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年7月12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或到静海区教育局接待处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规定材料到静海区教育局接待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如果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在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或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年7月14日至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接待处(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3号)。


  3.面试


  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时间:年7月14日9:00至7月20日17:00。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8:00。


  面试时间:年7月24日、7月25日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体检等有关安排于年7月28日在中天人力资源网(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招聘单位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中天人力资源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笔试防疫须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并严格按照笔试防疫须知要求及时如实申报本人病情史、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及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情况。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及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报名及笔试阶段,考生须及时
  (二)特别提示: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中天人力资源网站和静海人才信息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


  监督-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中天人力资源网报名咨询-(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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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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