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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晚报讯(记者陶登肖见习记者郝丽莎)3月1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已启动DRG付费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医疗机构为医院和医院两家公立医疗机构。
DRG付费全称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是国际公认的较为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之一。具体做法是,根据患者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以及疗效等多种因素,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住院患者,分入若干病组予以定额付费。DRG付费这样的按病组付费,意味着“同城同病同价”,在分组里,每一类疾病从开始治疗一直到出院,大概花多少钱,有一个比较标准的计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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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王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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