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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6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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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群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区各级各类国办学校及教育管理单位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详见《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届毕业生或其他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4.本科生2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表》);如考生报考时尚未取得以上相关证书,但能在入职前获取,则考生在填报报名表时可以填报为具有相关证书,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保证书,保证在通过面试后按要求办理入职时可以提供相关证书。如届时不能提供,则取消录用资格;

8.具有良好的品行;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内警告或行*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现役*人;

6.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和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和平区人力社保局监督。笔试、面试命题、阅卷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上、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网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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