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我校年拟招聘中学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物理教师、化学教师、生物教师、历史教师、*治教师、地理教师、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信息技术教师、通用技术教师、图书管理员和校医等人员。
招聘原则
我校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⒈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⑷在职教师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者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策;
⑸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届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职教师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⑹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⑻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⑼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人;
⑷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⑸滨海新区在编教师;
⑹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⑺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到校宣讲(年12月※日)
(二)发布招聘公告(年※月)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