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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3 22:08:00

一、职工平均工资


  (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月平均工资为元;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元,月平均工资为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月平均工资为元。
  (二)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元计算。二、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元和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元。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元。按照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元与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元。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元。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元。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元。
  (六)民*代管一至六级残疾*人医疗保险、残疾*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元。
  (七)补缴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时,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元为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个人补缴年6月30日前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按照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元为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年7月1日至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以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按日加收万分之五保值费;补缴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不加收保值费。
  年12月31日之前在本市国有、集体企业工作,并自年1月起在原企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因企业关停并转、破产退出等原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中断缴费人员,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后从事灵活就业的,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记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可不缴纳保值费。
  困难企业大龄职工、大中专毕业生补缴任何阶段的个人窗口缴费,均可免收个人账户部分的保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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