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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18 20:51:00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津人社局发〔〕3号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程学习,提高公需课程培训质量,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号)和《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年我市将继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程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程学习时间自2月1日正式开始,12月28日结束。各区县、各单位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在此时间内,完成年公需课程学习任务。

二、学习形式

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程学时要求为32学时,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其中全市统一的“必修课”为《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能力建设》(6学时),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tjjxjy.chinah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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