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精神,参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滨海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教育实际情况,现将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高新区未来科技城南区(渤龙湖科技园)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公布,具体如下:
一、一年级入学
(一)申请登记对象:年满6周岁,即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拟于年9月在高新区第一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的。(超龄儿童要提供户籍所属地教育局开具的未入学证明)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预约登记年11月1日至11月19日登陆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