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参保人员办事流程,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决定对城镇职工门诊大额疾病治疗专用手册予以直接更换,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更换时间
集中更换时间为年12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二、更换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持有年《河津市门诊大额慢性疾病治疗专用手册》的门诊大额疾病患者。
三、更换地点
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限糖尿病)、中医院(限精神类疾病)。
四、购药须知
1.门诊大额疾病患者就医购药时,符合相应病种的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其他医药费用不予支付。
2.门诊大额疾病患者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大额疾病待遇。
3.办理参保转移或去世后,不再享受门诊大额疾病待遇。
4.年《河津市门诊大额慢性疾病治疗专用手册》有效期截止年12月31日,请及时更换。
5.换发的《运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诊疗手册》自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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