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1月14日开始。报名条件保持不变,将进一步严格资格审核。相关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含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
②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6号)规定。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各类高校在校生等均不得报考。
※报名办法※
第一步网上录入信息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登录招考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