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绩免考
1.申请时间
年8月24日12:00—8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条件
详见“招考资讯网”自考栏目—*策法规—《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
3.申请方法
(1)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申请课程免考。
(2)考生在系统中完成课程免考申请后,须以拍照上传附件的方式提交免考材料(包括证书、成绩单等)彩色照片。上传成功后申请完成,否则无效。
免考材料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KB-KB,宽高:*,像素分辨率大于:dpi。
(3)考生申请免考课程由区自考办和市自考办审核后于9月7日在“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成绩档案”中公布。
2申请转并合格成绩
1.申请时间
年8月24日12:00—8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2.外省、本市自考成绩转入与转出申请条件
详见“招考资讯网”自考栏目—*策法规—《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工作暂行办法》。
3.外省、本市自考成绩转入与转出申请方法:详见“招考资讯网”自学考试栏目—信息查询—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手册(36页—39页)。
4.本市自考成绩并档申请方法详见“招考资讯网”自学考试栏目—信息查询—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手册(70页—72页)。
3申请考生信息修改
1.申请时间
年8月24日12:00—8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方法
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具体方法参见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手册第45页)。
4毕业申请
1.申请时间
年9月7日12:00—9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方法
详见“招考资讯网”自学考试栏目—自考动态—“年9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须知”。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咨询举报/23769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