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要求,现将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事项调整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调整
1.原4月份笔试课程考试时间调整为8月1日—2日。8月1日—2日考试科目,分别对应原4月11日—12日安排的考试科目,相关考试课程不变、教材大纲版本不变。
2.实践课程考核科目安排不变,仍由主考校负责安排,具体事宜考生可联系主考校(参见招考资讯网上自考栏目《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必读》)。
二、原年4月份报考课程可以申请退费
1.凡在年11月29日—12月5日期间参加自学考试报考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因考试时间变动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登录“招考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