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简章
天津市第四十二中学
为更好的完成我校年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根据《市中招办关于做好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科技教育工作实际需求,特制定《天津市第四十二中学年科技特长生招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招收科技创新、机器人和无人机三个项目共计5人。
二、报名须知
(一)符合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招生报考条件,初中阶段在下列市级以上科技活动或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具有科技特长生的报名资格。
CSP非专业级软件能力认证(天津赛区)入门级(CSP-J)一、二等奖,提高级(CSP-S)一、二等奖获得者;
全国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初中学段)一、二等奖获得者。
(二)报名时间:
年6月1日上午8:15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三)报名须携带材料
1.《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科技特长生审批表》(经学校和天津市青少年科技中心审核盖章)
2.毕业学校推荐信(附最近一次全区统考成绩并加盖学校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三、专业测试安排
(一)专业测试时间
年6月6日上午8:30——12:00。
(二)专业测试内容
1.科技创新:学生对最近一次参加科技创新项目的作品进行简单阐述,内容包含作品设计的意义、功能等,并完成现场答辩。
2.机器人和无人机
学生按照评委老师要求,动手操作完成指定任务,并完成现场答辩。
四、招生录取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统一要求和部署,完成我校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
五、报名方式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