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学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1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一、学校简介始建于年的天津一中,是一所朴实敬德、人才辈出的全国知名学府,全国首批示范性高中、市教委直属重点完全中学。拥有特级教师、国务院特贴专家、天津市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教师、市区级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60余人。学校以“按照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每一个学生的需求与发展创设优质环境,使之逐步形成可持续成功与恒久幸福人生的重要品质”为办学理念,以“高尚的品德、健康的身心、出色的能力、服务的精神”为培养目标,以“礼貌、诚实、感恩、爱心、责任、自尊、自强、乐群、善学、尚新”为育人内容,培养出一大批国际奥林匹克金牌得主等拔尖创新人才,中高考成绩名列全市前茅。二、招聘原则我校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招聘岗位及人数我校年拟招聘教师5人,其中中学英语2人,数学、生物各1人,会计1人。四、招聘范围与对象教师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五、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6、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会计岗位除外。)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人;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新教师计划及基本要求》。六、招聘办法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上报《增人计划表》,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二)发布招聘公告(年11月1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