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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8/11 22:22:00

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年11月1日开始。相关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我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应届毕业生,须于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②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2年及以上。

③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9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并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初中毕业5年及以上。

④具有我市蓝印户口的考生须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6号)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在校生,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职〔〕22号)招收的外省市学生等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办法※

第一阶段网上录入信息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年11月1日9时至11月10日17时,登录招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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