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5日讯5月2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滨罚〔〕号)显示,天津塘沽中油华北滨海加油站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塘沽中油华北滨海加油站”)涉嫌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经查,天津塘沽中油华北滨海加油站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年4月2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创业村北塘汉路8号天津塘沽中油华北滨海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加油机与加油枪,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了了涉案加油机与加油枪。
天津塘沽中油华北滨海加油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天津塘沽中油华北滨海加油站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并处罚款人民币元。
天眼查显示,天津塘沽中油华北滨海加油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2月19日,最大股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SH)天津销售分公司,持股比例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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