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津云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天津市妇联系统4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4个)
滨海新区妇联
河西区越秀路街道妇联
北辰区瑞景街道宝翠花都社区妇联
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妇联
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3名)
赵万霞西青区李七庄街道凌庄子村妇联主席,凌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长
段学军蓟州区东赵各庄镇北宋庄村妇联主席
张素香宝坻区大口屯镇前寒河村妇联主席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3名)
陈淑香津南区妇联组宣部部长、四级调研员
杨玲河东区东新街道天泉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解慧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妇联副主席
津云新闻记者霍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