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可“浪子回头”,结果恶习难改,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犯罪嫌疑人陈某校,自年起先后因犯盗窃、诈骗罪等罪名多次被判刑入狱,但是经过一次次的教训,其还是不思悔改、盗窃成瘾。这不,刚出狱不到一个月,便重操旧业,干起了“老本行”,这次又将面临牢狱生活。
年10月12日20时许,津市市公安局三洲驿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下班返回家中时,发现有一名可疑男子在其屋内,可能存在盗窃嫌疑,需要民警帮助处理。接报警后,三洲驿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将嫌疑人陈某校控制,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接受调查过程中,陈某校称其并未实施盗窃,是因之前在某监狱服刑,但刑满释放后释放证遗失,遂来补办释放证,由于到达目的地已是傍晚,工作人员已下班无法办理业务,自己又无处可去,在路过附近居民区时,发现楼内一房屋房门未锁,且屋内设施比较陈旧,认为已经无人入住,便准备进屋留宿。
▲嫌疑人陈某校指认作案现场民警在听完陈某校的陈述后,又询问报警人曾某,曾某称屋内并无财产损失。就在大家认为陈某校可能并未盗窃时,经验丰富的办案民警发现在询问陈某校的过程中,其言语模糊、眼神闪烁,且陈某校的前科记录多达8次,办案民警判断,陈某校可能未如实陈述事实,所领导当即决定停止对其询问,并组织民警分析陈某校陈述笔录及行为举止,后发现陈某校陈述事件缘由前后不一致,且在要求上厕所的过程中神色慌张,民警随即对其展开第二次询问,案情事实逐渐浮出水面。经进一步了解,年10月12日,陈某校前往津市某地办理业务时,因临近傍晚且工作人员已下班,无法办理业务,遂准备离开,在路过居民区时,发现楼内一房屋房门未锁,遂心生盗念,进入屋内翻找财物,刚在屋内找到少许现金,便发现主人返回并报警,陈某校迅速将盗的现金藏入屋内厕所,以此来掩盖其违法事实,后被民警查获。
10月13日,民警带陈某校指认现场时,发现现场藏匿现金的位置还有一把摩托车钥匙,在询问陈某校钥匙由来时,陈某校谎称该钥匙是自己购置的三轮车钥匙,但细心的民警发现,陈某校9月底从某监狱刑满释放,身上并无多少现金,且无购置车辆票据,经多次盘问后,陈某校如实供述了另一起盗窃事实。▲嫌疑人陈某校被依法刑事拘留经查,年10月1日,陈某校在汉寿西湖广场游玩,平时游手好闲的他,便想通过盗窃一台三轮车来“拉客跑活”,之后陈某校便在周边游荡,寻找作案目标,游荡至黄珠洲乡时,陈某校利用一把废弃车钥匙套开了路边停放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并驾驶摩托车离开,后被民警查获。经审讯,陈某校对其以上两起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将被盗车辆返还给失主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校因涉嫌盗窃已依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被盗的三轮车已追回并返还给失主。来源:津市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