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张工为天津市副市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张工为天津市代理市长。
此前,中共中央批准:张工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资料图来源:国新网
张工简历
张工,男,汉族,年8月生,北京市人,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09--.08 北京工业大学一分校电气工程系电机电器专业学习
.08--.05 北京电器研究所成套室设计员、副主任、主任
.05--.02 北京电器研究所副所长
.02--.06 北京电器研究所所长(其间:.09--.0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系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06--.03 北京变压器厂厂长
.03--.01 北京机电工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
.01--.07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
.07--.09 北京市经委副主任
.09--.03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03--.09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09--.02 北京市副市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02--.03 北京市副市长
.03--.04 北京市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04--.06 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市长
.06--.10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
.10--.07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04)
.07--.08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
.08--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来源:天津人大、天津日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