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年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产品第二批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据通报,本次抽查产品为车用乙醇汽油(E10)、车用柴油共2种产品。共抽查产品批次,不合格产品3批次。
抽查结果分析
(一)车用乙醇汽油(E10)。抽查天津市家加油站的批次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重点对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水分、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密度(20℃)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乙醇含量(体积分数)、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
(二)车用柴油。抽查天津市71家加油站的71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重点对硫含量、多环芳烃含量、总污染物含量、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密度(20℃)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硫含量。
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等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维护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