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关于积极举报运城来返襄人员未落实管控
TUhjnbcbe - 2025/1/21 17:39:00
<

关于积极举报运城来(返)襄人员未落实管控措施的通告

(-10-13号)

针对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做好运城来(返)襄人员管控,欢迎广大群众提供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线索,重点提供7天内从运城市来(返)襄人员不按规定向村(社区)、单位、酒店宾馆报备,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线索。特别是对运城盐湖区、万荣县、芮城县、绛县、平陆县、河津市来(返)襄人员未落实管控措施的,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元的奖励。奖励办法按照襄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提供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线索者进行奖励的通告》执行,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举报

-

-

-

襄汾县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0月10日

原标题:《关于积极举报运城来(返)襄人员未落实管控措施的通告》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积极举报运城来返襄人员未落实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