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始终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双赢多赢共赢”、“创新智慧借助”作为工作理念,注重创新检察监督方式方法,办理的案件连续7年共9次被评为“湖南省民事行政检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优秀案件”、“常德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为国家节约资金、挽回损失2亿余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先后2次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肯定批示,被最高检推介。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到湖南调研的座谈会上作了经验发言。
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一是聚焦舌尖上的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津市检察院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积极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积极开展“城乡农贸市场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对一起病死猪肉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让被告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最大程度上确保了“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履职中发现津市辖区内多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均存在不同程度上的食品安全问题,如不具备与生产经营食品数量相适应的的设备设施、消毒柜陈旧清洁不彻底、生熟食品混放等。津市检察院发现问题后随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津市牛肉粉”的品牌形象。津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津市米粉、米面厂存在安全隐患后,为切实维护津市牛肉粉品牌形象,津市检察院立即对津市3家米粉厂和1家米面加工厂进行调查了解,并就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法及时履行监督职责,督促米粉加工厂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提升了津市米粉的质量,维护了津市名片。
二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阵地建设。在湖南省明确全面部署实施“河长制”后,津市检察院随即成立了湖南省首个河湖生态资源派驻检察室——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暨饮用水源保护区检察室,重点监督破坏湿地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年8月,成立驻环境保护委员会检察联络室,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调沟通,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年3月成立环境资源检察科,负责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办理以及该领域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的衔接工作。突出案件办理。以派驻检察室为前哨,仔细排查津市毛里湖周边河湖生态、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的违法情形,截止目前,共办理了20余件毛里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系列案,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份。其中办理的毛里湖生态环境保护督促履职系列案还被评为年度常德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注重长效管理。津市检察院向津市市委、人大政府建议进一步完善对毛里湖的保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津市政府采纳意见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毛里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各行政机关及毛里湖周边镇政府的职责,从十六个方面规定了保护措施。
三是聚焦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疫苗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长春长生生物疫苗事件发生后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