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3年纠正件减刑假释案件
新湖南客户端10月24日讯(记者肖洋桂)10月24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三年来,共审查常德全市监管场所呈报在押人员的减刑、假释案件件,发现呈报不当件,已纠正件。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常德市检察机关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力度,实施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全程同步监督机制。三年来,共审查全市监管场所呈报在押人员的减刑、假释案件件,发现呈报不当件,已纠正件;审查裁定案件共件,其中减刑件,假释件。共审查全市监管场所所呈报的在押人员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件,发现呈报不当11件,已纠正11件。审查人民法院、市公安机关及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件,提高了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坚持反腐败无禁区、零容忍,强化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三年来,先后在津市监狱、石门县看守所、鼎城区公安局等监管改造场所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徇私舞弊减刑案件2件2人,受贿案件1件1人,私放在押人员案件1件1人。所办案件中,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人,移送审查起诉1人。
并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工作要求,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三年来,共对看守所的羁押人员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人提出解除羁押的检察建议,人被变更强制措施。三年来,驻所、驻狱检察官主动约谈在押人员人,及时办理在押人员的控告、申诉,接受在押人员的法律咨询,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8件;严厉打击监内的牢头狱霸,共起诉监内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10件10人。
此外,还积极探索强化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的方式方法,促进监管合规有效,不断降低重新犯罪率。三年来,共对社区矫正人员共人进行了监外执行监督,发现脱管5人,漏管18人,针对监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已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检察建议份,收监执行13人,其他问题均已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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