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下面这个蟊贼
明明有着稳定的收入
明明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发家致富
却见财起意偷盗电动车
结果将自己送进了“班房”
打侵财,保平安!始终是津市公安永不懈怠的重要工作之一。如此高压之下,却总有不法分子以身试法,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即便如此,依旧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津市市公安局抓获1名偷电动车的窃贼,及时为群众挽回了财产损失。
▲嫌疑人刘某林指认盗窃车辆
年10月4日上午8时许,襄阳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其电动车停在某工地附近不见了,怀疑被人偷走。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民警详细询问后得知,失主前往某工地务工停车时忘记拔车钥匙,到工地不久后失主便开始找电动车钥匙,当他返回到停车点时发现自己的电动车早已不翼而飞便立即报警,民警通过失主对电动车的颜色及特征描述并以其停放电动车的位置对周边展开了地毯式的摸排走访。
▲嫌疑人刘某林出现在监控画面中
办案民警通过大量的视频侦查,最终发现了被盗电瓶车的踪迹,视频显示一名头戴黄色安全帽,着黑色上衣蓝色牛仔裤的男子骑着受害人的电瓶车到了某酒店对面的菜市场,并将电动车停靠在附近后,嫌疑人骑着另一辆车回到某小区的工地上便消失在监控画面中。办案民警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初步判断嫌疑人应该就在该工地上班,为了早日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将其捉拿归案,民警立即前往该工地展开排查,很快便锁定了一名与视频监控中体貌特征高度吻合的中年男子,并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嫌疑人刘某林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嫌疑人刘某林,澧县人,51岁,在津市某小区当瓦匠,10月4日早晨,刘某林从该工地路过时发现附近有一辆电动车且没有拔钥匙,想到自己摩托车的相关证件已过期,又一直没有去重新办理怕被相关部门处罚,而刘某林也一直想买一辆电动车,但碍于其妻子不同意购买,便临时起意将电动车盗走供自己使用,没想到车子还没坐热便被民警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林对其10月4日在某工地附近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林因涉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的办理中。▲失主为民警送去锦旗
从失主报案到警方受立案调查,再到成功抓获嫌疑人,追回被盗电动车并返还给失主,整个过程仅用3个小时。看到失而复得的爱车,失主对民警快侦快破、奋力抓捕嫌疑人和一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的工作态度表示高度赞赏和肯定,连连称赞津市公安破案快速,为民解忧。
来源:津市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