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晋升华夏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为20.28%
早报
张飒
几经酝酿,华夏银行(600015)终于在昨晚发布公告了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根据预案,华夏银行拟以每股11.17元的价格向首钢、国资产、德银卢森堡,非公开发行18.59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8亿元,以补充核心资本充足率。可查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末,华夏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0.2%,核心资本充足率6.84%,已经处于监管部门10%和7%的监管下限边缘。值得关注的是,目前首钢持有华夏银行13.98%的股份,虽为名义上的第一大股东,可德意志银行直接和间接持有华夏银行17.12%股份。但在此次定增完成后,首钢通过认购6.91亿股,持股比例将达到20.28%,成为真正的第一大股东。德银卢森堡虽然也将认购5.14亿股,持股比例由2.42%上升至9.28%,但累计计算德意志银行直接间接持有的比例则仅为19.99%,恰好满足监管层单一外资股东持有中资银行股权比例不超过20%的规定。此外,国资产在认购6.53亿股后,持股比例则将达到18.24%。本次发行前,首钢总公司持有华夏银行13.98%的股份,德银卢森堡持有2.42%股权,而国资产未持有该行股份。国资产的母公司国家电公司拥有华夏银行11.94%的股权。目前,国家电公司将其持有华夏银行股份全部划转给国资产事项已经华夏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在依法履行中国银监会审批程序。华夏银行自4月14日起停牌。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报收12.72元,涨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