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市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庭前成功调解一起工伤旧案。
据了解,年8月,王某在某建筑公司工作受伤,造成左手第五掌骨粉碎性骨折,经常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此后两年期间,王某与建筑公司就赔偿问题一直协商不成,便向津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院在受理案件后,主动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详细、反复地讲解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搭建调解平台,努力促成庭前沟通,提高办案服务实效。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达成共识并签订了调解书,约定由建筑公司赔偿王某工伤损失3.2万元并于一周内赔付完毕。至此,该起工伤纠纷旧案正式了结,王某也终于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截止目前,津市市人社局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5件,涉及劳动者25人,结案金额38.2万元,调解结案14件,调解率达77.78%。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仲裁工作让群众感受到真心的温暖,树立起了公道正派的部门形象。(马玉桦廖文娟)
一审:曹晓林
二审:甄荣
三审:熊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