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津市人民*府批准,8月3日,河津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对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出让。
为加快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倍增能力,提升企业幸福指数,提高土地供应效率。近年来,河津市自然资源局一直致力于“标准地”改革工作,而且成效显著。此次成功以“标准地”对.亩工业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对该局“标准地”改革成果的再次体现。
为做到科学、合理、高效的利用土地,发挥土地的潜在价值,河津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受让人必须加强与城市及相邻地块之间的基础设施衔接,依据城乡总体规划落实道路、给水等各项配套设施规划,按照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进行建设,真正实现对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做出新贡献。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