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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后勤服务水平,经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本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4名,从事电工岗、技工岗,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技能;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心理疾病、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天津市宝坻区户籍(年6月11日前取得天津市宝坻区户籍);
6.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内严重警告或行*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招聘总务处电工岗2人、总务处技工岗2人。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年6月11日开始在医院
医院
1.报名时间:年6月11日至18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医院人事处(宝坻区广川路8号--7号楼3楼)。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以上学历增加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增加学位认证报告);
③近期1寸免冠彩照两张;
4.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以实际报名人数进入下一环节,且不削减该岗位招考人数。
(二)资格初审
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我院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予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并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电工岗、技工岗考试均为实际操作考核和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其中实际操作满分60分,面试40分。
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医院统一安排,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治审查
*审由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医院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总务处电工、技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夜班费,含本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在基本工资(即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月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元,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福利。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疫*策等要求,如遇突发状况,需要对上述安排作调整的,将通过医院
咨询
监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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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工岗位表.docx
2.年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工报名表.docx
医院人事处
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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