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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陈辐宽任天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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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陈辐宽为天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陈辐宽为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记者

周萌

编辑

韩振马媛

来源

天津人大

原标题:《人事

陈辐宽任天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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